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自然資源部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發表時間:2020-06-17 15:05 自然資辦函〔2020〕974號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各派出機構,部機關各司局: 《自然資源部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已經第23次部黨組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span> 做好部2020年立法工作,要把黨的領導貫穿到立法工作的全過程,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各項重大決策部署,以完善《土地管理法》配套法規規章、加強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深化“放管服”改革為立法重點,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充分發揮法治對自然資源管理改革的引領和保障作用?! ?/span> 對出臺類的立法項目,各有關司局要加強組織領導,制訂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對起草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要深入研究、充分論證,加強溝通協商,高質量完成起草任務,按時報送送審稿。對論證儲備類的立法項目,各有關單位要統籌開展研究和起草工作,落實工作任務。法規司要及時跟蹤了解相關工作進展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確保部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順利實施。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20年6月3日 自然資源部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
2020年自然資源立法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年度立法工作安排,以完善《土地管理法》配套法規、加強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深化“放管服”改革為立法重點,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充分發揮法治對自然資源管理改革的引領和保障作用。 現就自然資源部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出臺類項目(共6件) (一)擬報國務院發布的行政法規草案 1.為全面落實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研究修改《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法規司會同相關司局起草)。 2.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自然保護區管理改革的部署,優化自然保護區范圍和功能分區,改革風景名勝區規劃管理制度,研究修改《自然保護區條例》和《風景名勝區條例》(林草局起草)。 (二)擬由自然資源部發布的部門規章 3.為落實土地審批制度改革成果,優化建設用地審批流程,研究修訂《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用途管制司起草)。 4.為改革完善測繪單位資質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測繪司起草)。 5.為解決自然資源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滯后問題,及時推進相關規章清理修改工作,成熟一批,及時修改公布一批(法規司起草)。 二、論證儲備類項目(共14件) (一)擬報國務院審查的法律草案 1.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立統籌協調的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治理等法律制度,研究起草《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法》(法規司牽頭起草)。 2.為健全完善不動產登記法律制度,保障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在總結《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成效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不動產登記法》(登記局起草)。 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建立和完善自然保護地管理法律制度,研究起草《自然保護地法》(林草局起草)。 (二)擬報國務院發布的行政法規草案 4.為全面落實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完善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研究修改《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耕保司起草)。 5.配合《礦產資源法》修訂進程,同步開展配套法規修訂工作,研究起草《礦產資源法實施條例》(法規司會同礦業權司、勘查司、礦保司等起草)。 6.為加強海底電纜管道管理,統籌海底電纜管道鋪設和保護管理法律制度,研究修改《鋪設海底電纜管道管理規定》(海域海島司起草)。 7.為了加強對測繪成果的管理,維護國家安全,促進測繪成果的利用,研究修改《測繪成果管理條例》(地信司起草)。 8.為貫徹實施新修訂的《森林法》,研究修改《森林法實施條例》(林草局起草)。 (三)擬由自然資源部發布的部門規章 9.為加強土地估價管理,明確相關監管措施,研究制定《土地估價管理辦法》(利用司起草)。 10.為明確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審批要求,研究制定《國土空間規劃管理辦法》(空間規劃局起草)。 11.為落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生態修復管理制度改革創新的需要,完善修復治理工作機制,研究修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生態修復司起草)。 12.為加強地質勘查活動事中事后監督管理,推動行業誠信自律,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研究制定《地質勘查活動監督管理辦法》(地勘司起草)。 13.為深化改革,進一步規范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管理,研究制定《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地勘司起草)。 14.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外商投資準入政策,優化審批流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研究修訂《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暫行辦法》(測繪司起草)。 此外,積極配合立法機關推進《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改)》《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畜牧法》等公共衛生領域的立法工作,配合推進《礦產資源法(修改)》《國土空間規劃法》《長江保護法》《南極法》《鄉村振興促進法》等重點立法。根據自然資源管理改革和生態文明建設需要,積極開展自然資源資產保護、自然資源權屬爭議處理、紅樹林保護、海岸帶管理、涉外海洋科學研究管理、深海海底資源勘探開發許可、地圖管理、不動產測繪及重大測繪項目管理、森林草原防火等方面的立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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